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www.zgqmrb.com)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417643,传真:010-63418616)。
一、概述
2017年,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有序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为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表证单书,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印发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许可、公告政策、执法信息、纳税服务等4大类15项税收管理基层公开事项,指导帮助基层税务机关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力度
一是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7年税务总局共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63件,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利用新闻发布、专家解读、新媒体手段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全年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报会)10次。围绕重要税收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组织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11篇,在中央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媒体集中开展深度调研采访,2017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共刊播税收工作稿件1600余篇(次)。三是积极回应舆论关切。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司局负责人积极通过接受采访、参加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针对宏观税负和营改增减税等问题,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记者专访,以“数说”税收改革形式给予回应,采访报道转载达4700多篇。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纳税服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中国政府网、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10次,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和税收改革热点问题,为广大网友解疑释惑。
图1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中外媒体记者采访
图2 税务总局举行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
(三)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
借助互联网技术,税务总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一方面,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持续推进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和税务系统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网站优化整合程度显着提高,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全面,税务总局门户网站成为税务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主阵地。在第十六届(2017)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位列国务院其他部门类网站第1名,多数省级税务机关网站也在当地政府组织的网站评估中名列前茅。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延伸税务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构建了由各级税务机关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组成的新媒体矩阵,全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主平台,取得了良好传播效果。
图3 以“图解税收”的形式解读税收政策,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四)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在全面公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局长信箱、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公众监督渠道的基础上,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了公众参与力度。一是扩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征管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尽可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等7项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持续拓展税务总局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纳税咨询、网上办税等互动功能,并进一步提升微信公众号的答问和办税功能,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组织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0多人次,问计问需问效,交流税改动态,解答涉税问题,促进代表委员进一步理解支持税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税务总局编制并发布了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税务部门职权范围内14类52项公开事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要素,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多维度立体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图4 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税务总局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分类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4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6.1%;政策法规类信息179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25.3%;新闻发布类信息9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3%;政策解读类信息99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4%;纳税服务类信息10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4%;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0.3%;征管改革类信息9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1.3%;税收统计类信息4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0.6%;自身建设类信息237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33.5%;其他信息44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6.2%。
图5 税务总局主动公开信息类型分布图
(二)公开渠道
税务总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税务总局公报、新闻媒体、中国税务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税收政策和税收数据等政府信息。全年发布各类涉税信息8415条。
图6 税务总局公开渠道示意图
从不同发布渠道来看,通过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415条,网站访问人次达到4061万人次,页面浏览量达9005万;通过税务总局微博发布信息1678条,关注量达452万;通过税务总局微信发布信息1856条,订阅数达109.2万;通过手机客户端发布信息331条,关注量达37.6万;借助中央主要媒体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报道量达1600余篇(次);编发税务总局公报12期,发布信息108条;出版中国税务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2017年度我国税收工作的基本情况,收录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图7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发布涉税新闻
图8 人民日报发布涉税新闻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全面公开减税降负信息
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负政策措施和促进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如《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等,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持续跟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成效。开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六项减税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双创”税收政策查询库等专栏,并组织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中国政府网、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就“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六项减税政策落实”等与网民在线交流,帮助纳税人将政策用好用足。此外,还建立“一竿子到底”的税收政策解读辅导常态化机制,按季举办直达县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政策解读辅导视频会。2017年共举办两次辅导视频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营改增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最新规定进行解读辅导,帮助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更好地了解、执行政策。
(二)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
2017年5月31日,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并同步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并同步解读,如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后,同步向媒体推送《优化税收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税务总局30条硬措施优化税收环境》等新闻解读稿件。组织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总局门户网站开展三次以“放管服”改革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分别就出口退(免)税、纳税服务、便民办税等问题解答网民疑惑。
图9 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
(三)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集成发布《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等有关制度,明确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等,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等工作动态,如《国家税务总局完成首批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等。
(四)跟踪公开税收改革进程
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环境保护税全面开征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等税收改革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各项政策措施、征管要求等,并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等专栏,集成发布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政策措施文件、媒体解读、各地行动等,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解税收、在线访谈、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方式,立体化全方位跟踪展示重大税收改革进程和成效。2017年发布营改增政策措施文件21条、进展成效信息17条,征管体制改革进展成效信息21条,中央主要媒体对重大税收改革报道约800条。
图10 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上围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税收改革重点内容,开设专题专栏
(五)细化公开纳税服务信息
一是积极宣传解读纳税服务措施。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税务总局一律在门户网站公开,并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新闻媒体以及在办税服务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配备现场讲解员,开办纳税人学堂,制播税收电视公益广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帮助纳税人了解政策、便捷办税。二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依托纳税服务规范,编制发布办税指南,明确不同事项的办理流程等,并通过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方便纳税人一次性获取。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三是拓展涉税查询功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信息、退税率、税务师事务所、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图11 左为办税日历,右为办税地图
(六)客观展示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2017年,税务总局大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公开,通过组织系统内督查和第三方外部评价,内外结合,让公众客观了解税收政策落地成效。一方面,跟踪公开税收改革和政策落实督查情况,组织税务系统宣传骨干力量跟随税收执法督查组深入各地,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撰写的《专项督查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效果》《专项督查看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等新闻稿,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另一方面,运用第三方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情况。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评估团队对全面实施营改增的成效进行评估,发布《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评估报告》,客观反映营改增成效、经验。
(七)严格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一是做好税务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7年4月7日和7月21日,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分别公开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收入支出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表以及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真实完整详细地反映国税系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在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预算表的基础上,还详细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进一步增强“三公”经费公开的透明度。三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2017年全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16条,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为竞标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
图12 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税务总局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工作。2017年,税务总局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418件,包括人大建议244件(主办52件)、政协提案174件(主办20件)。对于主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其中,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24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11条。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申请情况
1.申请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税务总局共收到公民和法人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77件,比2016年增加67件,同比增长31.9%。
图13 税务总局近五年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变动图
2.申请主体以公民个人为主,线上申请占绝对多数。在全部277件申请中,由公民个人提出的申请267件,占比达96.4%;法人提出的申请10件,占3.6%。从申请方式看,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240件,占86.6%;以邮寄方式申请36件,占13%;另有当面申请1件。
3.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税收政策、税收数据上。从申请的内容看,要求公开税收文件的80件,占28.88%;业务政策咨询的83件,占29.96%;要求查询或公开税收数据的24件,占8.66%;要求公开相关文书的11件,占3.97%;涉及本机关机构职能或联系方式的32件,占申请总量的11.55%;其他内容47件,占16.97%。
图14 税务总局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分布图
(二)答复情况
277件申请已全部答复申请人,其中269件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8件经商延期后答复。
从答复内容分析,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77件,占27.80%;同意公开的答复27件,占9.7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的答复59件,占21.30%;申请信息不存在的答复16件,占5.78%;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答复14件,占5.0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9件,占14.08%;不同意公开答复的45件,占16.25%。
在不同意公开答复的45件申请中,有42件申请内容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
图15 税务总局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分布比例复合图
(三)反馈情况
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动,化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对于申请人申请较为集中、需要或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税收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税务总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税务总局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50件。其中,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40件;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2件;作出维持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复议决定5件;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件;因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作出终止复议决定2件。
2017年,税务总局收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件。其中,法院裁定移送管辖1件;因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1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2件,其中1件原告已上诉正在二审中;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1件,原告已上诉正在二审中。
2017年,税务总局未收到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投诉。
八、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税务总局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增强公众参与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改进和提升,例如,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和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的渠道亟须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18年,税务总局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方式。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不断增强公开针对性。二是推进网站集约创新发展。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重点加强网站政策分类、互动和服务功能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库,开展互动活动策划,优化服务功能用户体验,推动网站创新发展。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涉税舆情的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适时回应税务系统内部和纳税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办法,完善决策公开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拓展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