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zgqmrb.com)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417257,传真:010-63969875)。
一、概述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配合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税收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法治、责任、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实现了“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国家税务总局以积极服务税收政策落实、规范税收行政权力运行和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工作重点,坚持对重要税收政策实行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的“三同步”机制,及时公开和解读各项税收政策,2011年共解读文件29件。三是重视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工作交流,全系统共举办126期、7312人次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同时编辑出版《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手册(二)》,加强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四是完善监督细化考核标准。对各级税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建立了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7大类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详细的子项政府信息。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级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税务网站平台公开。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利用门户网站对社会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968条,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9条,公布了《国税系统2011年部门预算》、《201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说明。同时,刊出税收热点问题专栏43期,解答纳税人问题270多个。
二是及时公开涉税优惠政策。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结构性减税、资源税试点一周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宣传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特别是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如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公开和宣传。
三是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渠道。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了语音平台资料库,配备专职座席人员,热线实现了人工咨询、自动语音、投诉举报、电话申报、普通发票真伪和中奖查询等服务功能,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
四是完善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18000余个办税服务厅,其中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的服务厅达到1703个。
五是依托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经济频道,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税务报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事项,报道税收工作情况,及时为公众解答税收政策,配合开展第二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起到了正确引导视听的良好作用。
六是加大人事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信息公开,先后分三次对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共26位新任命的司局级领导干部的任免进行了公开,2011年新录用的5000多名公务员全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网站进行了公示,对2012年拟招录的6000个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公布。
七是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工作。按照规定公开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并在采购完成后,及时将采购结果公示。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类采购信息公告122条,在门户网站发布采购信息公告66条。在《中国税务报》政府采购专版出刊23期,发布采购信息180条。在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投标公告、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动态、产品最新信息等共1341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机制建设。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份,均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根据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后给出正式告知书10份,其余12份视情况分别转相关省份办理。收到处理各类无效信息5825件,接受电话咨询300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44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地区制度建设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部分单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等。
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围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和有关内容。
一是加强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深入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确保落实到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税务系统内工作活动交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更新维护、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进行修订、汇编。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外部网站等信息化手段,从有利于公众查阅的角度,科学合理设置相关栏目,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四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贴近纳税人的需求,重点加大对公众关注热点的公开力度,推动税收工作的透明化,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